為深入貫徹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根據上級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大耕地保護力度,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確保落實全面推行耕地保護田長制涉林任務順利完成,縣林業局《印發自治縣林業局落實全面推行耕地保護田長制涉林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田長制涉林工作方案》),現解讀如下:
一、耕地“非農化”行為有哪些?
(一)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
(二)違規占用耕地超標準建設綠化通道;
(三)違規占用耕地挖湖造景;
(四)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擴大自然保護地;
(五)違規占用耕地從事非農建設。
二、《田長制涉林工作方案》中,縣林業部門要做好哪些工作?
(一)對違法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從事用于綠化裝飾及其他破壞耕作層的植物苗木生產的,停止核發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對2020年11月4日前占用耕地建設苗圃的,采取先易后難逐步整改,生產經營許可證到期的不再核發新證,未到期的加強思想工作,要求業主重新選擇苗圃用地,逐步實現全縣苗圃經營規范化。
(二)禁止新建自然保護地或新劃入自然保護地區域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對接國土三調成果,開展屬于國有林場和自然保護地管控部分耕地摸底調查,建立國有林場和自然保護地耕地管控臺賬,嚴格耕地保護要求,嚴禁占用屬于國有林場和自然保護地管控的耕地進行造林綠化和違法建設行為,排查出問題立即整改。
(三)由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合理制定生態建設目標,負責牽頭統籌協調遏制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工作。對接國土三調成果,嚴把項目建設作業設計和檢查驗收,對中央、自治區重點生態修復項目嚴格把關,對占用耕地的不予設計,不予檢查驗收,不予享受財政資金補助政策;對一般造林不予統計造林面積,不予上圖入庫,堅決遏制違法占用耕地綠化造林。
(四)主動對接自然資源局,按照自然資源局提供地類變更數據,及時開展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年度更新,加強采伐設計審核檢查,對納入耕地管控地上林木,停止作業設計和核發采伐許可證。
三、縣林業局如何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
為穩妥推進耕地保護田長制涉林工作,縣林業局成立金秀瑤族自治縣林業局全面推行耕地保護田長制涉林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辦公室負責組織開展耕地保護田長制涉林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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